
无线电产品无线型号核准认证办理流程

蓝牙音箱是日常生活中重要的娱乐设施,由于它可以无线传输所以相比传统的有线音箱,蓝牙音箱具有更宽广的市场。
由于我国无线委的规定“凡是进入我国销售的无线产品都需要做SRRC认证”,所以蓝牙音箱在市场流通前,需要对其进行SRRC认证即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认证。
蓝牙音箱SRRC认证多少钱?
作为需要做测试的朋友来说,蓝牙音箱做SRRC认证多少钱可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对于SRRC认证来说,如果在不确定相关参数的情况下就问价格是毫无意义的,因为SRRC认证的价格和蓝牙的版本、模式等参数相关,只有知道了产品的具体参数后才能报出准确的价格。
按照以往的经验,蓝牙音箱SRRC认证测试费用大概为3万元,送检样机台数为3台。
蓝牙音箱申请SRRC认证需提供资料
1. 提交填写好并加盖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公章的《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如有代理申请单位还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2. 提交申请单位(含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提交申办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包括软硬件版本号)和用户手册;
4. 提交被测设备的电路图、方框图;
5. 提交A4纸打印的彩色照片三套或电子版,该照片应包括受检样品的整体照、正面照、侧面照、背面照、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受检设备的铭牌(标贴)。
注:电路图、方框图、用户说明书上面都要标好型号。
无线路由器需要做SRRC认证吗?
自1999年6月1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无线路由器属于无线连接电子设备,因此需要做SRRC认证。
无线路由器申请SRRC认证需提交资料
1.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如有代理申请单位还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2. 检测协议书一式三份;
3. 检测抽样单一式两份;
4. 天线增益及线损声明;
5. 提交申请单位(含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6. 设备照片及铭牌图;
7. 提交申办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包括软硬件版本号)和用户手册;
8. 递交被测设备的电路图、方框图;
9. 生产厂商ISO9001证书, 若提供工厂代工的ISO证书, 需出具成产厂商的委托代工。
无线路由器SRRC认证检测项目
1.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测试;
2. 最大功率谱密度;
3. 频率范围;
4. 占用带宽(功率能量的99%);
5. 载频容限;
6. 杂散发射(工作状态)。
无线路由器SRRC认证流程
1. 了解申请设备的发射频率,根据贵公司产品制定认证计划。(其中包括是否需要初审,设备检测费用报价等)
2. 协助进行资料整理审核,确保一次性完成。
3. 送样预测检测(可协助整改)。
4. 检测通过---无委审核报告。
5. 发证(CMIITID)。
可提供无线产品、蓝牙产品、wifi产品型号核准SRRC认证服务。接下来为大家介绍哪些设备要做型号核准SRRC认证。
什么是型号核准SRRC认证?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加剧,电磁环境日益复杂,为确保国有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自1999 年6月1日起,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国内生产的、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进行型号核准, 核发核准证和型号核准代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型号核准认证简称SRRC认证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 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核准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 容限、占用带宽、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
哪些设备需要做型号核准SRRC认证:
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移动通信设备(带2G/3G/4G制式的手机、平板电脑设备)、专业通信设备(数字对讲机、其他专网类设备)、无线接入设备(使用蓝牙、 802.11 a/b/g/n/ac 制式的产品,如蓝牙耳机、 车载蓝牙设备、一体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广播电视设备、雷达导航设备、短距离微功率设备(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控制装置、 遥控设备及玩具、 RFID设备)。
SRRC认证的目的
SRRC认证是对无线电频谱参数进行技术性管理,防止有害的无线电频谱对空中有用的、有限的频谱资源的正常使用的产生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安全,举个实在的例子讲就是为了防止一些无线设备对手机正常通话的干扰。
SRRC认证测试项目
SRRC认证主要测试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或发射信号的频谱特性)、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
常规的测试内容有:
1.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测试。
2. 最大功率谱密度。
3. 频率范围。
4. 占用带宽(功率能量的99%)。
5. 载频容限。
6. 杂散发射(工作状态)。
SRRC认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1.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签字盖章。
2.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签字盖章。
3. 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申请企业ISO证书或者质量保证体系声明。
5. 产品的说明书+电路图+方框图。
6. 产品的彩色图片(必须包含各接口和各侧面。产品铭牌上需有:申请者名称、型号、CMIIT ID号码位置)。
7. 国外申请单位的设备提供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 由无线电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设备半年以内的型号核准《测试报告》。
9. 天线增益及线损声明。
10. RF调试指导(射频测试软件、连接工具等)。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即使是完全相同的设备如果同时申请不同品牌或不同型号的SRRC核准,每个型号也是需要单独申请与交费。
SRRC认证周期:4-8周。
SRRC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RMC认证(又称SRRC认证)自1999年6月1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MII)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SRRC)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SRMC)为目前中国大陆唯一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
目前,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此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CCC)或进网许可证(MII)的核准。
《电商法》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资质,国家无线电委员会在2016年至2020年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同时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商法》第15条对资质做明确要求,以及北京市无线电委员会开始对平台商品进行抽查,凡具有WIFI、蓝牙等无线通讯功能的产品均需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
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1日,自查阶段(未具备型号核准证可到相应检测机构申请办理)。
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31日,第一轮抽查(不具备资质的商品下柜,待具有资质后可申请上柜)。
2019年2月1日,重点类目系统配置单品资质管理,上新品时需要在VC系统提交单品型号核准证。
1. 申请表 (附件1):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2. 承诺书(附件2):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3. 经办人委托书(附件3):加盖公章,申请表经办人与委托经办人保持一致;
4. 申请商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提供合法的组织机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 申请商ISO证书(若无生产能力,提供代加工协议和ISO);
6.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7. 产品说明书(列明型号核准代码显示方式)、技术手册或技术规格书(包括频率、功率、带宽等信息,附件5)、电路原理图、方框图;
8. 关键射频元器件清单(附件6);
9. 产品铭牌和六面照片(附件4);
10. 采用电子形式显示型号核准代码的, 提供显示查看型号核准代码的说明和电子标牌样式;
11. 进口 /销售合同或证明行为材料.
最新申请流程:由工信部直接委托检测机构测试
变化前:申请人直接送样检测机构受检取得报告后,登录型号核准受理网提交报告及申请材料进行核准发证。
变化后:申请人登录型号核准受理网提交材料申请,形式核审通过受理后工信部委托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测试并提交报告,工信部审核申请材料及技术结果后核准发证。
周期:6周(可增加费用加急至4周完成)
一、申请程序
(一)申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 质量保证体系情况介绍;
3、设备型号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
4、设备的彩色照片一套,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设备型号、设备序列号的标牌和设备的结构尺寸;
5、国外申请单位的设备提供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办单位如果是代理申请单位,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及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由无线电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设备半年以内的型号核准《测试报告》;
8、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的经办人须持有设备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出示的本公司员工身份证明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国内申请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申请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不同意的,将申请资料退回给申请单位。初审同意的,将申请资料提交给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一)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型号核准申请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
颁发部门:信息产业部
颁发日期:2002-08-23
文件号:信部无[2002]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科研、生产单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供研究频段及便利条件,满足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需求,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使用情况,并参照国际上通用的技术标准。决定调整2.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发文之日起,调整2.4 - 2.4835 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一)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100 mW 或≤20dBm;
天线增益≥10dBi时:≤500 mW 或≤27 dBm。
(二)最大功率谱密度:
1.直接序列扩频或其它工作方式:
天线增益<10dBi时:≤10 dBm / MHz(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17 dBm / MHz(EIRP);
2.跳频工作方式:
天线增益<10dBi时:≤20 dBm / MHz(EIRP);
天线增益≥10dBi时:≤27 dBm / MHz(EIRP)。
(三)载频容限:20 ppm
(四)带外发射功率(在2.4-2.4835GHz频段以外):≤-80 dBm / Hz (EIRP)。
(五)杂散发射(辐射)功率(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
≤-36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
≤-33dBm / 100 kHz (2.4 - 2.4835 GHz);
≤-40dBm / 1 MHz (3.4 - 3.53 GHz);
≤-40dBm / 1 MHz (5.725 - 5.85 GHz);
≤-30dBm / 1 MHz (其它1 - 12.75 GHz)。
二、2.4GHz频段作为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等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符合技术要求的各类无线电通信设备在2.4 - 2.4835 GHz频段内与无线电定位业务及工业、科学和医疗等非无线通信设备共用频率,均为主要业务。
三、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射频部分与其天线必须按照一体化设计和生产,其外部的调整或控制装置仅用于在型号核准的技术指标范围内进行调整或控制。在设置使用时,不得擅自改用其它天线或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
四、设置2.4GHz频段的无线电台站,按照信息产业部发布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暂行规定》(信部[1998]178号)进行管理,其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型号核准证。
为便于查找干扰和协调,在室外环境设置使用2.4GHz频段无线电台站应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五、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台站之间产生干扰,原则上不受保护,应自行解决或协商解决。为便于协调而需查找干扰源,可请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助查找。
六、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设置使用点对点扩频通信台站,须报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并办理设台手续。为避免对无线局域网等无线电通信设备的干扰,在大中城市的城近郊区等人口密集地区,不得设置使用点对点扩频通信台站,已领取无线电台执照的合法台站可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使用,收回电台执照。
以往有关2.4GHz频段使用的文件,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为了加强对进口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持有经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SRRC)对其发射特性进行型号核准后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在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CMIIT ID)才能上市销售。简单的说,只有带有我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才可以在我国国内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那么,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SRRC认证的测试标准是什么呢?今天贝斯通检测就带领大家一起来学习和了解一下:
GSM终端
YD/T1215-2006
工信部无函[2014]584号
工信部无函[2015]212号
3GPPTS51.010-1
GB/T12572-2008
CDMA终端
YD/T1576.1-2013
2GHz:YD/T1576.1-2013
GB/T12572-2008
信无函[2001]32号
1X:YD/T1576.1-2013
EVDO(R0):YD/T1567-2013
EVDO(RA):YD/T1680-2013
GB/T12572-2008
工信部无函[2009]10号
工信部无函[2009]132号
工信部无函[2015]519号
2GHz:YD/T1548.1-2009
TD-SCDMA终端
信无函[2007]22号
YD/T1368.1-2015
GB/T12572-2008
工信部无函[2009]11号
TD-LTE终端
YD/T2576.2-2013
3GPPTS36.521-1
GB/T12572-2008
工信部无函[2013]517号
工信部无函[2013]518号
工信部无函[2013]519号
工信部无函[2015]521号
LTEFDD终端
YD/T2578.2-2013
GB/T12572-2008
工信部无函[2015]135号
工信部无函[2015]136号
工信部无函[2016]193号
工信部无函[2016]507号
2.4GHz无线局域网设备
信部无〔2002〕353号
GB15629.11-2003
GB15629.1102-2003
信部无〔2002〕353号
YD/T3168-2016
GB15629.11-2003/XG1-2006
GB15629.1104-2006
5150-5350MHz频段无线接入设备
工信部无函〔2012〕620号
YD/T2950-2015
5.8GHz无线局域网设备
信部无〔2002〕277号
GB15629.1101-2006
YD/T3168-2016
GB15629.11-2003
GB15629.11-2003/XG1-2006
GB15629.1101-2006
蓝牙设备
信部无〔2002〕353号
蜂窝窄带物联网(NB-IoT)终端
3GPPTS36.521-1
GB/T12572-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