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SRRC认证)指南(详版)
一、SRRC认证适用范围
SRRC认证适用于带有无线、蓝牙、WIFI等无线发射功能的设备,中文名称为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
二、SRRC认证事项审查类型
SRRC认证采用前审后批的形式
三、办理SRRC认证的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1993年第128号,2016年11月11日第672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2、《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
四、SRRC认证的受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五、SRRC认证决定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六、SRRC认证申请的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SRRC认证申请条件
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SRRC认证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本指南第七款规定的,将不予许可。
九、SRRC认证申请材料目录
(一)《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三)设备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
(四)设备彩色照片一套,应包括设备的整体照、正面照、侧面照、背面照、内部电路板照片、设备铭牌照片等;
(五)申请单位如委托代理申请单位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及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为经办人出具的授权书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